其人琪言
广州市首次公布全市第一、二批历史建筑名录,共478处历史建筑入围。历史建筑名录作为对文物保护的补充,涵盖清晚期、民国时期、解放初期、改革开放初期近200年的建筑。海珠桥、兰圃、新爱群大厦、花园酒店、大同酒家、友谊剧院,以及63层广东国际大厦,虽然建成的时间较晚,但都被收进名单里。
这些历史建筑的公布,首先是补充了广州及外地人对这座文化名城的深入认知。因为在文物保护的范畴中,基本上都是历史久远且影响巨大的建筑,也是旅游团热衷的去处,比如中山纪念堂一类的地方。然而,广州文化绝对不只有路边显赫的建筑,也有藏身多年未被宣传的宝库,比如众多的名人故居乃至糖厂之类,就颇值得珍惜和品味。同时,广州建筑也并不是民国前的才有价值、进入工业时代的就不值一看的;许多时间不长的建筑精品也有资格成为典范而获得褒奖与保护。
有了这样一份历史名单,广州的文化肌体可谓更加充盈有力,也大大拓展了公众对文化遗存的视野,促进这个社会文化价值观走向多元化。因为从国内许多城建运动可以看到,复古、仿古、崇洋、怀旧之风比比皆是,有的甚至不顾历史渊源和环境和谐,拼凑出所谓的地标。面对这次公布的历史建筑名单,建筑和设计界有必要好好思考一下,该为城市增添怎么样的建筑才会有一天被载入史册。
公布的建筑名录中,居住建筑共有342处,占了七成,大部分还是私有房屋。目前,广州尚未有针对历史建筑的专项保护资金。相关部门曾透露,广州争取明年也有历史建筑专项保护资金,希望能做到“政府出一部分资金,业主自付一部分资金”。这就涉及对历史建筑状况的具体鉴定评估、财政投入以及漫长的维护问题。可以说,这些才是公布名录后的关键问题。
至于具体用什么保护方式,能否采用市场手段,会不会在保护中造成隐形破坏,会不会因此改变了历史建筑的原初价值,花钱是不是用得其所,就更是考验相关部门的行政智慧。
可是,面对如此快速膨胀的城市规模,一切以现代为名义的“新”总有代替“旧”的冲动。历史建筑能否借着法规安享太平,再不会出现如金陵台那样的悲剧?公众是既有期盼也有忧虑的。
耀 琪
(原标题:历史建筑能否借法规享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