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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食品


越來越多的民眾關心營養問題,想知道食品中含有之營養成分,以作為選購食物的重要參考指標。所謂的健康食品,泛指具有保健功效,並標示或廣告其具該功效之食品。而保健功效,係指增進民眾健康、減少疾病危害風險,且具有實質科學證據之功效,非屬治療、矯正人類疾病之醫療效能,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

  

規範內容
 

 保健功效
政府認定健康食品之保健功效有以下15項,民眾在選購所謂「健康食品」時,應多加注意該產品是否真的具有保健功效:
1、調節血脂功能
2、調節血糖功能
3、輔助調節過敏體質功能
4、免疫調節功能
5、不易形成體脂肪功能
6、抗疲勞功能
7、骨質保健功能
8、延緩衰老功能
9、腸胃功能改善
10、護肝功能(針對化學性肝損傷)
11、牙齒保健功能
12、輔助調節血壓功能
13、促進鐵吸收功能
14、紅麴(規格標準)-調節血脂功能
15、魚油(規格標準)-調節血脂功能 
健康食品之許可
一般食品若非依健康食品管理法之規定,則不得標示或廣告為健康食品,未經核准擅自製造或輸入健康食品或違反其者,將處以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
當食品標示或廣告提供特殊營養素或具有特定保健功效者,應需依健康食品管理法第二章「健康食品之許可」的規定辦理。
 
衛生福利部審核通過之健康食品
目前衛生福利部於網路上有公告核可的健康食品一覽表,民眾可於網站上查詢,購買前也別忘記要認明標章才有保障。
健康食品之標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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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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