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後,社會會變成甚麼樣子?」來看國外的統計分析結果

「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後,社會會變成甚麼樣子?」來看國外的統計分析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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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各國的經驗來看,同性婚姻合法化不會為社會帶來不良的影響,反而透過法令的執行,提倡尊重不同的性少數、性傾向的價值,提升人民對於不同性別、甚至是不同個體的尊重,減少了因為性別而異的差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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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張宜君(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育學系)

2012年12月,尤美女委員在司法法制委員會召開了第一場同性婚姻公聽會,自此之後,台灣各地、加上今年的兩場公聽會,總計開了至少十場同性婚姻公聽會,但正、反方的意見仍舊分歧、難有交集。贊成方從基本人權、法治觀點等角度回應,始終無法有效說服反對方;而反對方的論述,則基於宗教或傳統文化的家庭倫理,堅守反對立場,認為一旦同性婚姻通過,會影響社會倫理、性別教育、愛滋病傳播等社會問題。

本文試著檢視反同性婚姻陣營的論述觀點,包含生育率下降、違反自然律的災難懲罰,以及愛滋病蔓延的疑慮,並透過實證資料檢驗其觀點的合理性,提供社會大眾「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後,社會會變成甚麼樣子?」的圖像,來化解雙方的歧見。

同婚合法化的社會共識

王大維(註一)等人(2016)整理、分析了2014年尤美女委員所主持的公聽會反方立場之論述,包括病理化同性戀、認為同性婚姻將造成社會問題,與道德淪喪、誇大缺乏社會共識、認為同性婚姻無助於公共利益、誇大同性與異性伴侶的差異、否認性與性別是一種主觀經驗、常態化與合理化異性戀偏見等。目前已有許多證據反對部分上述反同論述,包括「同性戀」已在1987年出版的精神醫學臨床診斷手冊中,達成去精神病化。

Cheng, Wu and Adamczyk(2016,註二)的研究,說明了台灣社會對於同志的接納度自1995年到2012年大幅增加,主要效果來自於世代替代效果、教育程度提升、宗教影響力下降等;再者,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2012、2015年的調查結果顯示,有超過五成的台灣民眾,對同性戀者應擁有合法婚姻關係持正向看法,且同意人數在兩次之間的調查是遞增的。具體的研究與數據顯示,社會對於同性婚姻合法化及對同志的認同,絕非反對者口中的「缺乏社會共識」、「社會的偏態與不正常」。

同婚合法化並非先進國家的專利

本次公聽會有反同婚學者指出,世界領頭羊國家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認為同性婚姻法制化會帶來社會動盪,提出採用專法取代修改《民法》。實際上,反對者忽略了從同性伴侶擁有伴侶權或民事締結權利,到同性婚姻合法化,代表開放同性伴侶擁有民事締結的權利,仍無法解決同性伴侶在法律上的不平等,最終仍需要承認同性婚姻權才能解決問題。從世界各國的經驗來看,僅有南非、阿根廷、美國三國直接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但同婚合法化並沒有因而造成該國社會動盪,以及生育率降低等危機(見表一)。

  • 表一:南非、阿根廷及美國同婚通過後國家總生育率
表1:南非、阿根廷及美國同婚通過後國家總生育率

反對同婚者循著全球發展程度的角度,指出通過同性婚姻的都是高度發展的國家,當國家發展至一定程度之後,人民才能夠「接受」同性婚姻合法化。但從表一來看,通過同性婚姻法案者,並非都是反對方口中的「高度開發」國家,包括2006年接連通過同性伴侶擁有伴侶權及婚姻權的南非、2010年通過同性婚姻權的阿根廷、2013年通過法案的巴西和巴拉圭、2016年通過的哥倫比亞等,都稱不上是高度發展的國家,該年度的人均GDP甚至都遠低於台灣目前的人均GDP。

因此,通過同性婚姻法案與國家發展程度並無對應關係,這些國家共同的特性皆為「民主」國家。尊重、並保障人民有不同婚姻選擇的機會,是一個民主政體的共同目標。

  • 表二:通過同性伴侶擁有婚姻權或伴侶權之國家及其通過時間(註三)
表2:通過同性伴侶擁有婚姻權或伴侶權之國家及其通過時間
從跨國數據了解同婚之後會怎樣?

用跨國資料庫的實證資料,可以檢視同志合法共組家庭權利之國家的發展,以回應對於同性婚姻合法將造成社會問題、影響性別態度,甚至是疾病傳播等疑慮。本文分析的跨國長期資料庫橫跨五大洲、137國,時期則從1980至2013年。以隨機效果模型(註四),探討各國在通過同性共組家庭(包括民事締結或婚姻合法化)法案之後(註五),對其國家發展的影響,包括通過後隔一年的自然災害發生率及後果、死亡率、人民的平均餘命、HIV盛行率,以及代表性別態度的兩性權力分布平等化指標。

生育率不會下降、人類不會滅絕

首先,反同陣線對於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第一個疑慮,便是同性之間可以結婚將會降低生育率、使少子化現象惡化,進而導致人類滅絕。2014年馬政府執政時期,法務部報告內容指出,「同性婚姻恐衝擊現有婚姻制度,並擔心同性婚姻會造成少子化,衝擊我國人口存續(註六)。」守護家庭聯盟(註七)及婦女同心會(註八),都宣稱「同性婚姻不具自然生育的可能性,不利於台灣的家庭延續與人口發展」。以上反同立場,從同性之間缺乏「自然」生育能力,進而推論少子女化的台灣社會,在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後,會降低該國生育率。

為回應此疑慮,我們從全世界那些給予同性共組家庭合法地位的國家經驗來看,當同性擁有共組家庭的權利後,該國的生育率及國民的生命表徵是否受到衝擊?從與生命延續相關的三個變數切入:生育率、死亡率及平均餘命來看,表二第一欄的分析結果顯示,反同團體憂慮的生育率下降之衝擊,實際上並不存在,即讓不能「自然」生育的同志伴侶擁有相同的婚姻權,並不會降低生育率,危及人類的存續。與其擔憂同性婚姻合法化對生育率造成的威脅,我們更應該關注不友善的職場環境,以及不平等的家庭性別分工等更可能是降低異性戀家庭生育率的主因。

上帝並不會懲罰同婚的國度

第二,有些極端的宗教人士宣稱同性戀是罪,若讓同性婚姻合法,將導致天譴,甚至將某些天然災害歸因於同性婚姻合法化。2016年,一位義大利神父指稱義大利北方發生的地震,是上帝對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懲罰(註九);美國的某位基督教領袖也公開宣稱,上帝會降下天災以懲罰同性婚姻及墮胎合法化。但實際上,表三第二欄的分析結果顯示,自然災害的發生、以及自然災害帶來的死亡,與該國是否通過同性婚姻合法與否無關。

雖然我們知道天災常以人禍的形式對人們的生命、財產產生威脅,但這是透過社會中既有的不平等分布、政治經濟等因素,造成人們不均等的受災風險及差異性的災後復原能力。因此,若社會的資源分布不因性別、性傾向而異,在此脈絡下,反而有機會減少災難的不平等分布。

愛滋不會因此蔓延

第三,反同者最常用以反對同志──特別是男同志──的觀點,就是同性戀帶來愛滋病的傳播。守護家庭聯盟就直指,男、男之間的性行為是感染愛滋病的大宗,因此,同性婚姻合法化將鼓勵同性之間的性行為,進而造成愛滋病的擴散。

然而,同性婚姻合法化與愛滋病感染率之間,並不存在顯著關係,無論是男性或女性的愛滋病感染率,都不因同性婚姻合法化與否而改變。因為,性行為與愛滋病之間的連結,在於「不安全的性行為」,而非「不同性別組成的性行為」。因此,在目前具有「性忠貞」要求的婚姻制度中,讓同性有機會進入婚姻來維繫穩定的關係,說不定反而有助於降低不安全性行為發生的可能性。

打造更友善的性別空間

最後,反對同婚合法者認為,相較於異性戀婚姻具有生育下一代的社會功能,而同性婚姻不具有公共利益,可能造成性別教育的敗壞(雖然這種說法是一種滑坡謬誤)。實際上,跨國數據分析結果顯示,給予同性擁有共組家庭的權利,不僅不會影響社會的性別教育,反而可能有機會提升兩性/性別之間權力分布更平等。如果我們認為,性別教育的目的在於追求性別平等與相互尊重,也就是人們不會因為性別,而受到不平等的對待或不同的生命機會,那麼同性婚姻合法化將有助於提升人們的性別意識,減少權力分布的性別差異。

因此,從各國的經驗來看,同性婚姻合法化不會為社會帶來不良的影響:不會減少生育率、不會造成人類滅絕、上帝不會降天譴、疾病不會因此大爆發;反而透過法令的執行,提倡尊重不同的性少數、性傾向的價值,提升人民對於不同性別、甚至是不同個體的尊重,減少了因為性別而異的差別待遇。所以,同性婚姻合法化更有可能成為帶動性別平等的新契機,政府應該領頭,帶著人民走向性別更平等的台灣社會。

  • 表三:同性共組家庭對社會的衝擊
表3:同性共組家庭對社會的衝擊

(n.s表示無顯著影響;+表示顯著的正向影響;-表示顯著的負向影響)

謝誌:本文感謝中研院社會所林宗弘老師、鄭雁馨老師、周亞萱小姐、楊芷蘭小姐提供相關資料及文章書寫的建議。


附註

一、Wang, T.-W., Wu, Y.-H., and Shih, H.-Y. 2016. Themes of arguments against same-sex marriage in Taiwan: A discourse analysis. Poster presented at the 31st International Congress of Psychology, Yokohama, Japan.

二、Yen-hsin Alice Cheng, Fen-Chieh Felice Wu, and Amy Adamczyk, 2016, “Changing Attitudes toward Homosexuality in Taiwan, 1995-2012”, Chinese Sociological Review, 48(4), 317-349.

三、同性婚姻合法化國家在此僅顯示21國,不包括墨西哥及以色列,因為墨西哥僅限特定州、或需透過法院訴訟;以色列則僅承認其他國家締結的婚姻,而未承認本國的同性婚姻。承認民事締結或伴侶法的國家,約有16個國家,表一僅列部分國家,主要原因在於這些國家有明確地通過民事締結的相關法令時程。

四、控制變數包括國家政體、GDP及GINI係數。

五、此部分將同性婚姻合法化及伴侶權合併分析,是受限於資料庫僅到2013年;且若要分析通過同性婚姻隔一年的國家發展狀態,就僅能採計2012年通過同性婚姻法案的國家,此篩選過程將會有10個國家無法納入分析。但若僅分析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影響,分析結果大致上同樣顯示,反同婚立場所擔憂的社會衝擊皆未達顯著效果。

六、自由時報,2014,〈同性婚姻恐造成少子化? 段宜康打臉法務部〉。

七、維護家庭價值、反對同性婚姻入法

八、自由時報,2016,〈反同婚合法 婦團:台灣少子化嚴重沒條件〉。

九、義大利於2016年通過同性民事締結合法化法案。

本文經巷仔口社會學授權刊登,原文發表於此
原標題:同婚之後會怎樣?國際統計分析

責任編輯:翁世航
核稿編輯:闕士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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