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科齐的“牢狱之灾”是个假问题,但法治的自我拯救不是

龚克(旅法媒体人、法学博士)

2021-03-03 16:18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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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旷日持久的法国前总统尼古拉·萨科齐“监听门”案件终于作出一审判决,巴黎刑事法庭认定其“腐败”和“利用影响力寻租”(trafic d'influence)罪名成立,判处三年有期徒刑。这是法国1958年第五共和成立以来,继希拉克之后第二位被判处有罪的前总统。
意义更为重大的是,和希拉克此前被判处缓刑不同,此次萨科齐被判处的三年有期徒刑中,两年附带缓刑,一年为实刑,换言之,如果萨科齐上诉失败,这一年实刑将予以适用,尽管其间不乏政治考量与可能的变数,此举仍可谓开历史之先河。
不过,那些期望看到萨科齐穿囚衣、吃牢饭的看客可能会失望的是,这位前总统即便被判三年徒刑,最终很可能只服刑一年(假定上诉失败),而且会通过佩戴电子脚镣方式监外执行。不过即便如此,这种有罪判决的威力、加上接下来的五年缓刑考验期,仍然会在政治上产生微妙而重大的后果,其中最直接、最令人瞩目的后果,就是可能断送萨科齐东山再起、代表共和党角逐2022年总统大选的可能性。
从“司法独立的保障者”,到司法机关的监听对象,再到司法判决的指斥对象,萨科齐以(前)总统之尊而犯案,更反衬出在一个并不完善的法治环境中政治人物所能造成的破坏性后果以及司法独立的艰难与可贵。2020年11月26日,法国巴黎,法国前总统萨科齐因涉嫌腐败在巴黎出庭受审的法庭画。

2020年11月26日,法国巴黎,法国前总统萨科齐因涉嫌腐败在巴黎出庭受审的法庭画。

将前总统载入史册的“案中案”
在法国第五共和的七位历任总统中,若论司法方面惹上的麻烦,萨科齐可谓“傲视同侪”。虽然在任时有总统豁免特权保护,但卸任之后,“利比亚献金案”、“贝当古尔案”、“比格马利翁案”等接连爆出,同时他还因为涉嫌在俄罗斯开展咨询活动中“滥用影响力”而被调查。此次导致他被判有罪的“监听事件”,正是“利比亚献金案”的“案中案”。
“利比亚献金案”指的是萨科齐涉嫌接受来自利比亚前领导人卡扎菲的非法献金、用于自己2007年总统大选的选战开支。2014年,调查人员在对献金案相关嫌疑人进行监听时,意外发现萨科齐卸任后涉嫌收买最高法院的高级检察官阿奇贝尔(Gilbert Azibert),以获取另一桩不正当竞选筹资案(“贝当古尔案”)的办案进展。后者并不直接参与这一案件,但可以了解到相关情况;作为回报,萨科齐允诺事后为阿兹贝尔在摩纳哥谋取一个荣誉性职位。为此目的,他还使用假名保罗·比斯穆特(Paul Bismuth),单独开通一个手机号码,和自己的律师埃尔佐格(Thierry Herzog)联系。
在3月1日的初审判决中,巴黎刑事法庭认为,萨科齐、埃尔佐格以及阿兹贝尔之间存在“腐败合谋”(pacte de corruption),尽管萨科齐并未为阿兹贝尔谋得摩纳哥的职位,但这并不妨碍构成腐败和滥用影响力。和萨科齐一样,另外两名同案被告也被判处三年徒刑(其中一年实刑),埃尔佐格还被判五年内禁止从事律师业务。不过这一判决已经低于作为公诉方的国家金融检察院(PNF)所提出的求刑标准。该院在去年12月初提出的求刑幅度为,三名被告人应分别判处四年徒刑、其中两年为实刑。
萨科齐到底被判了几年?
萨科齐被判刑的消息传到中文世界后,许多媒体因为误译而产生误解,将“(三年刑期)其中两年附加缓刑”理解为中国式的“缓期两年执行”,并进而得出结论:萨科齐躲过了牢狱之灾。
虽然“牢狱之灾”可能的确被萨科齐躲过了(无论通过上诉翻案还是监外服刑),却不是因为缓刑制度的缘故。
和中国不同的是,法国的缓刑制度适用条件更加宽松,既可以适用于全部刑罚之上,也可以只适用于部分刑罚;既可以适用于人身刑(监禁),也可以适用于财产刑(罚金)和权利刑(剥夺某些权利)。因此,萨科齐的三年刑期需要分为两个部分看待:一是作为实刑的一年,二是附缓刑的两年。而此案的历史意义正在于,他是战后以来法国第一位被初审法庭判处实刑的前总统。
而中文媒体的误解根源是,这一判决结果并不能用中国习惯的“判一缓二”来概括,因为“二”是刑期,而不是缓刑考验期。和中国不同的是,法国法律将“一般缓刑”(sursis simple)的考验期均统一规定为五年,初审法院没有自由裁量余地,这也是为什么法国媒体在报道萨科齐案宣判结果时没有提及缓刑考验期的原因,因为通常而言一旦判处缓刑,五年考验期乃是不言自明的附带产物。
至于“一般缓刑”的适用方式,法国和中国大体相同:自判决确定生效之日起算。在五年之内,如果被判刑人没有新的违法行为,则附缓刑的刑罚不再实施;如果发生了新的违法行为,则作出原判决的法院负责撤销缓刑,并判决是否全部执行原定刑罚。
但在具体适用上,法国缓刑制度同样比中国更宽松,例如不以被告人悔罪为条件(萨科齐坚决否认自己的涉案罪名),而且撤销缓刑只针对新罪、不针对漏罪,并且在不同类型新罪是否能导致撤销此前缓刑问题上,还附带种种限制条件。仍以萨科齐为例,3月17日他还将因为竞选支出中虚开假发票的“比格马利翁案”再次受审,但即便被判罚有罪,因为“监听门”而被判处的缓刑也很难因此被撤销。
萨科齐真的会坐牢吗?
“法国前总统锒铛入狱”的景象,无疑极富画面感和戏剧性。但在判决作出当天,法国许多媒体已经明确表示,即便萨科齐上诉失败、初审判决生效,他很可能以“电子监控”方式(佩戴电子脚镣)在居所服刑,不太可能真的出现“锒铛入狱”的场面。
“电子监控”的服刑方式并非法外开恩,事实上在法国已经普遍适用。具体而言,被判轻刑(两年及以下)的服刑者须根据法官指定的时间段,承诺在此期间停留在该场所(通常是在家中);如果在这一时间段离开指定范围,电子脚镣会向监管人员远程报警。一般来说,“电子监控”的用意在于既给轻罪犯人留出正常的家庭和职业空间,鼓励其融入社会,又能减轻监狱和看守所压力。
近二十年来,法国社会的“监狱危机”愈演愈烈:尤其表现在全国范围的监狱和看守所人满为患,已经超过了所能容纳的额定位置。在危机最明显的2018-2019年间,全国监狱满额率最高曾达到118%(2018年1月),部分监狱更达到150%甚至200%的高位。由于系统超负荷运行,多次发生狱政工作人员大规模罢工示威事件,要求改善物质条件和安全保障、增加更多人手。在这种背景下,“电子监控”就成了缓解危机的替代性方案,加上为应对新冠疫情危机而提前释放部分犯人或改为监外执行,促使局面有所好转。根据法国司法部的数据,截至今年2月1日,法国有7.7万人被判有期徒刑,其中13197人通过“电子监控”或其他方式予以监外执行。监狱满额率也逐渐回落到105%(2021年2月,其中亦有部分原因是为应对疫情而提前释放部分犯人,或改为监外执行)。
当然,对于萨科齐来说,这些都是题外话了——尽管在他出任内政部长(2005-2007)和总统(2007-2012)期间,秉持传统右派的“法律与秩序”理念,法国监狱的满额率一路攀升,始终维持在126%-116%的高位。如果说今天他能享受到“电子监控”的网开一面,或许也在间接程度上有赖于自己的政绩。2021年3月1日,法国前总统萨科齐(中)抵达巴黎一家法院。据法国媒体1日报道,法国巴黎轻罪法院当天裁定前总统萨科齐“腐败”和“以权谋私”罪名成立,判处其3年有期徒刑,其中包括1年实刑。

2021年3月1日,法国前总统萨科齐(中)抵达巴黎一家法院。据法国媒体1日报道,法国巴黎轻罪法院当天裁定前总统萨科齐“腐败”和“以权谋私”罪名成立,判处其3年有期徒刑,其中包括1年实刑。


“刑上前元首”的法治意义
法国哲人孟德斯鸠最早系统地阐述了“三权分立”理论,但颇为吊诡的现象是,法国其实从来都没有践行过这一理论。自1789年革命以来的整部法国政治史,都是立法权和行政权相互缠绕博弈的历史,司法权只作为配角而存在。甚至从措辞上来说,司法在法国根本不是一种“权力”(pouvoir)、而是一种“权威”(autorité)。它以其独立、公正、无偏私的判决赢得政治生态中的一席之地,却并不像美国法院那样介入政治和行政,成为一个机制性的“玩家”。
这种权力格局中最具象征性的一点,是法国总统同时身负“司法独立保障者”的政治角色(谁能想象特朗普或者拜登扮演美国最高法院保护人的角色?),无论是当初的萨科齐,还是现在的马克龙,都不仅是行政分支的最高首脑,更是司法独立的守护者,这在理论上意味着,司法独立的存亡,某种程度上要仰仗于国家元首的心念。如果元首心怀恶念,视政治伦理和法治原则为无物,那么他非但不会成为司法独立的保障者,反而会迫使司法体制反过来纠正其作为。
从这种意义上说,“监听门”案件也成为法国“国家金融检察院”(PNF)的存亡之战。这个设立于2013年的司法机构,专门负责调查并追诉严重经济和金融违法犯罪行为,虽然经手查办了一系列大案,但同时也深陷政治纠葛之中,右派政客甚至因为该机构调查萨科齐和前总理菲永(François Fillon),而要求将其撤销。在此次“监听门”案件中,国家金融检察院出现“内鬼”,将调查人员已经监听电话的信息传递给了萨科齐。这一内鬼的身份迄今尚未查明,但嫌疑矛头甚至指向了在2014年到2019年间担任一把手的乌莱特(Eliane Houlette)。可以说,此次起诉萨科齐,对国家金融检察院而言几乎是押上了全部声誉,它所面对的对手除了当事人,还有批评监听手段侵犯律师同客户通讯秘密而同仇敌忾的整个巴黎律师界。所幸的是,初审判决支持了国家金融检察院,而该机构也在种种不利因素下,证明了自己在法治机制中的作用和意义。
正如此次“监听门”中显示的,由于检方有监听证据在手,萨科齐无法否认自己以摩纳哥职位做饵、与阿兹贝尔勾兑的言行,而只能在两个方面辩护:一是监听手段违法,二是阿兹贝尔事实上并没有获得在摩纳哥的职位。换言之,在这位前总统心目中,犯罪没有既遂,便算不上犯罪。而法庭在判决中也这样斥责萨科齐等人——相关罪行“严重损害了公众的信心,给公共舆论中注入了这样的观念,即最高法院的司法程序并非是在独立法官面前的对抗性辩论,而是可以成为私相授受的目标,旨在满足私人利益。这种行为只会严重损害每一位公民对司法本应具有的合理信心。”
毋庸讳言,将一位前国家元首定罪量刑,是一个高度政治化的事件。它绝不可能是韦伯所描述的冷冰冰的理性化过程:将事实和法条输入进去,便自动生成一份判决。法治也不是在真空中运行,其间难免有各种法律和政治的考量。尤其在一个司法机关对政界人物素来有“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传统的国家里(例如“共和国法庭”对政治人物的宽纵,参见《抗击疫情不力,如何在法国成为一个“共和”问题》一文),萨科齐已经成功地从“贝当古尔案”中脱身,并在歹戏拖棚的“利比亚献金案”中实现了主要证人的戏剧性翻供。但在这场“案中案”的判决中,他却作为第五共和史上首位亲自出庭应讯、首位被判处实刑的前总统而载入史册,这对于诉讼司空见惯、却罕见有冲击力的重大判决的法国政界-司法界,无疑具有标杆性的意义。
2022年大选,还有戏吗?
值得注意的是,在萨科齐被判刑后,坊间更为关注的与其说是司法公义是否实现,不过说是对现实政局的影响。距离2022年大选还有13个月时间,中右派共和党(LR)仍然处于群龙无首的状态,萨科齐的支持者认为,相比其他人选,这位前总统仍然是党内最堪与马克龙一战的潜在候选人(尽管民调显示其进入大选第二轮的几率甚至还不如极右翼的马琳·勒庞),而萨科齐尽管从来没有正式表达参选的立场,却始终在门槛外面徘徊暗示。
但此次“监听门”判决,对他的政治雄心而言不啻为一记重击。虽然在针对初审判决上诉的情况下,他仍应被推定为无罪(更何况并未附带剥夺政治权利),但未来的11个月时间,却几乎可以肯定将笼罩在前路晦暗不明的疑云之中。因为法国最高法院并不负责在实体上改判,而是维持原判或者将案件驳回并由下级法院另组合议庭审判,这一过程必然将旷日持久。而萨科齐作为“准戴罪之身”的东山再起雄心,也势必会受到党内外的更多质疑与挑战。这也是为什么有观点认为,虽然最终判决尚未产生,但萨科齐角逐2022年大选的希望已经非常渺茫。
和特朗普一样,在司法机关采取对其不利的行动后,萨科齐也往往对后者进行激烈抨击。而此次判决作出后,法国《世界报》发表社论警告称:“每当萨科齐陷入困境时,他都会试图怂恿自己的拥趸去反对法官,这是他在政治上重新武装自己的手段。如今,他在收获这种成果的同时,也必须扪心自问,继续这种民粹主义性质的哄抬要价是否合时宜?这不仅仅是对他个人的陷阱,也是对这个国家的风险。”
对《世界报》来说,担忧焦点是在整个国家面临内忧外患之际,萨科齐以民粹式手段绑架共和党,可能会导致政局走向更加难以预料。但从更加广泛的意义上,像这样子破坏司法独立和公信力,会对原本就不够完善的法治造成持久戕害。这种戕害对于始作俑者或许只是一念之间的事情,但司法体制要进行弥补矫正(倘若还有这种能力的话),却需要百倍千倍的制度和社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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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凡
校对:刘威
澎湃新闻报料:4009-20-4009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关键词 >> 法国政治,萨科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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